导致条码扫描枪不能读取条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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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条码扫描枪不能读取条码的主要原因

作者:昆吾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01 08:06:20

条码分为A、B、C、D、E、F五级,其中A级标志为最优质,B次之,F等级最低,一般条码枪比较难以读取。导致条码扫描枪不能读取条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条码申请公司介绍的12种:

1)、条码信息密度太高,打印机的分辨率较低,导致打印出来的条码不清晰。

2)、碳带质量不好,导致打印的条码模糊,易擦掉,导致条码信息不完整,无法扫描。

3)、条码表面复盖有透明材料,反光度太高,虽然眼睛可以看到条码,但是条码扫描仪条码扫描枪识读条件严格,不能识读。

4)、打印的条码码制选择不合理。

5)、条码扫描仪条码扫描枪硬件故障。

6)、没有打开识读这种条码的功能。

7)、阳光直射,感光器件进入饱和区。

8)、扫描枪的扫描头质量太差,导致无法读取条码。

9)、扫描角度未掌握好,垂直扫描是错误的。(因条码表面会反光,反射光照射到扫描枪窗口内的镜子上,会干扰扫描器正常解码。正确的扫描角度也应为扫描器与条码呈倾斜角应在30度以内)

10)、扫描枪不支持扫描的条码类型,如很多条码只支持读取一维条码,不支持读取二维条码。

11)、扫描枪的连接线驱动不正确,可以把扫描枪的连接线拔出,再重新插入电脑的接口上。

12)、制作条码的方式导致无法扫描,如印刷的条码标签也会导致扫描难以识别,一般选择条码打印机会好一些!

13)、扫描距离太远或太近,超出扫描枪可读取范围(红光扫描枪的读取范围为2CM左右,激光扫枪描普通条码距离应在6-25CM之间)

关于条形码这个东东很多人只是知道是很多一条条长的竖线组成的,对于条码在质量追溯中起啥作用却不了解,有些人觉得质量追溯是工人与机器的问题,我们是不用考虑的,但是这是不完全对的,条码质量追溯的过程还是很需要被知道的,这对于问题的出现和解决都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在问题出现的时候能够很好的避免也能够料提清晰的解决问题,这岂不是在仓库管理还是销售方面使用条码的时候都很有帮助?因此,了解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应用条形码进行质量追溯的过程第一步骤就是已经输入的条码信息进行信息回流反馈。这点我们只需要知道就可以了,因为具体的信息反馈这都是设计者所了解的,对于普通的使用者我们只需要知道有这个过程就可以了,一般说来,这个过程是没有什么问题能出现的,这点使用者不需要担心和关注。

进行质量追溯的过程第二个步骤就是检查,有一个系统时会对条码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了解信息是否有错误,这点是重中之重,因为这个过程就是告知使用者之前的信息质量是不是出现了问题,在这个时候如果信息核对不上那边是信息出现失误,这时候就要马上检查之前的货物信息,再重新录入或者注明等到下次录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的管理,加快条码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进步和贸易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印制商品条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应用于商品,由一组规定排列的条和空以及对应字符组成,在国际和国内流通领域中通用的表示商品生产者、商品名称等信息的标识。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以及校验码组成。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工作,行署和市、县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安徽分中心(以下简称编码机构)负责受理厂商识别代码的注册申请和商品条码制品的检测等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商品条码的宣传、推广工作,鼓励、支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和应用商品条码技术。

第二章商品条码的注册、备案与使用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向编码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提供下列材料:(一)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二)单位代码证书和营业执照;(三)在有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编码机构应当自接到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之日起7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编码机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给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并说明理由。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赋予的厂商识别代码及注册证书后,即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系统成员可以将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与自行编制的商品项目代码以及按国家标准计算方法计算的校验码相结合,编制成确定的商品条码,在其商品上使用。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其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第八条系统成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对生产的不同种类的商品以及同一种类但不同规格或者不同包装的商品,编制不同的商品项目代码,并报编码机构备案;(二)不得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租赁给他人使用。第九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等事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或者证书向编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系统成员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编码机构申请续展;逾期未申请续展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及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系统成员终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向编码机构申请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及系统成员资格。对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启用。第十二条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重新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厂商识别代码注册手续。第十三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第三章商品条码的印制第十四条印制商品条码应当执行有关商品条码印制的国家标准。第十五条印刷企业应当在取得编码机构核发的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印刷企业,可向编码机构申请商品条码印制资格:(一)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制质量的技术设备;(二)有对商品条码印制质量进行检测的技术手段和技术人员,或者已经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单位代为检测;(三)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编码机构应当在接到商品条码印制资格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颁发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证书。第十七条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需要继续保留商品条码印制资格的,印刷企业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编码机构申请复审。复审合格的,保留其商品条码印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注销其商品条码印制资格。第十八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或者编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委托从不能出具上述证书或者证明的,印刷企业不得承接其商品条码印制业务。

第四章服务与监督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增强社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推广商品条码的应用和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中提供下列服务:(一)向社会宣传商品条码知识和商品条码应用技术;(二)向系统成员传播国内外商品条码技术的发展动态;(三)组织开展系统成员、印刷企业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并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四)推广商业销售自动化技术,提供商业自动化建设中的标准化技术咨询;(五)其他必要的服务。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和印制实施监督检查,并可以查验使用、印制商品条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证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使用未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将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租赁给他人使用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启用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条码印制资格证书擅自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委托人未取得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或者编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印刷企业承接其商品条码印制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提请编码机构注销其商品条码印制资格。第二十五条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编码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条码技术的应用为特点,实现仓库数据收集的自动化。利用物料的条码标识实现仓库作业的各个环节数据自动化采集,提升仓库作业尤其是仓库盘点的作业效率,提升仓库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强调对物料的科学编码,实现不同的管理目标。强调对物料进行科学编码,以实现不同的管理目标,例如单品追踪、保质期管理、批次管理以及产品质量追溯等。对仓库的库位进行科学编码,实现库位管理目标。对仓库的库位进行科学编码,用条码符号加以标识,并仓库作业的各个环节采集库位数据,同时导入管理系统。有利于在大型仓库或多品种仓库种快速定位库存品所在的位置,实现先进先出的管理目标及仓库作业的效率。对组装出库作业进行现场数据采集,实现组装作业的需求。使用条码设备采集出库包装作业环节的数据(包装规格/包装层次关系等数据),并在包装作业结束后列印出装箱清单,减少出错。

【效益评估】

1)在仓库管理中应用条码技术,实现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去掉了手工书写单据和送到机房输入的步骤,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2)解决库房信息陈旧滞后的弊病。一张单据从填写、收集到键盘输入,需要一天或更长的时间。这使得生产调度员只能根据前几天甚至一周前的库存信息,为用户定下交货日期。3)解决手工单据信息不准确的问题(主要是抄写错误,键入错误),从而达到提高生产率、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消除事务处理中的人工操作、减少无效劳动、消除因信息不准引起的附加库房存量、提高资金利用率等目的。4)将单据所需的大量纸张文字信息转换成电子数据,简化了日后的查询步骤,工作人员不用再手工翻阅查找各种登记册和单据本,只需输入查询条件,计算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查到所需记录,并将内容显示在屏幕上,大大加快了查询速度。提高生产数据统计的速度和准确性,减轻汇总统计人员的工作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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