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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包裹条形码去哪里申请?

作者:昆吾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9 08:55:39

我公司是国家正式备案机构,办理商品商品条码申请注册需要哪些手续?条形码服务条码申请(条形码办理申请服务注册、续展、变较、增码服务)EAN条形码是进入亚马逊、天猫、京东商城及大型商的条件,因此申请商品常用编码(EAN-13)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条码使用条形码使用应遵循:

1.一性,即同种规格产品对应同一个产品代码。

2.性,即产品代码一经分配,终身不再较改。

3.无含义,即采用无含义的顺序码以保证安全。条码增码商品条形码申请有1000个,商品种类过使用数量可以交由申请增加条码个数。条码变较条形码主体变较,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填写《条形码信息变较登记表》,条码续展《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什么是条码是商品的身份标识,是商品在市场流通的“通行证”,是商品进入级市场、扫描商店的入场券。信息输入速度快,灵活性高,能够有效的连接实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具有很高的稳定性和性,能够节省大量时间成本。可以携带数千个字符的信息,提供较多的信息存储空间,使得商品信息较具全面性以及安全可靠性,具有自动纠错的能力。具有,产品与产品代码一一对应,同种产品规格不同则产品代码不同,产品代码一经分配,终身不再较改。

说出来你也许会不信,但是如果没有条形码,整个美国的经济都无法正常运行。这些黑白商品条码申请不但能让机场弄丢你的行李,能对UPS和联邦快递的所有包裹基进行跟踪,而且还能在美国邮政管理局(UnitedStatesPostalService,简称USPS)里对各种信件进行分类。它们既可以用在装配线、托盘和箱子上,也可以用在护照和医院的病号服上。研究人员甚至会将这些小小的条码放在蜜蜂上,以观察它们的交配习惯。

条形码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48年,当时这项技术的发明者伯纳德苏沃(BernardSilver)还只是德瑞索大学的一个研究生,他偶然听说当地的一个食品店老板为了加快结账速度,正在研究一种能自动读取产品信息的方法。于是,苏沃开始与自己的朋友诺曼约瑟夫伍德蓝德(NormanJosephWoodland)一起研究这个解决方案。他们首先想到了可以利用油墨在紫外光下发光的特性来识别产品,但油墨的不稳定性和高昂的成本成为了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后来经过反复的试验和思考,他们于1949年申请了用于食品自动识别领域的环形条形码专利。

与现在的条形码不同,当时的条形码不是由线条构成,而是一组同心圆,通过照片扫描器读取。它形如箭靶,美国人称其为公牛眼。遗憾的是以美国当时的工艺和经济水平,他们还没有能力印制出这种编码。随后,伍德蓝德加入了IBM公司,并把自己的专利卖给了IBM。1962年,Philco以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从IBM公司手中买走了这项专利,并将其卖给了RCA。我们目前所知的第一个商用条形码出现于1966年,但人们很快就意识到应该为其制定出一个行业标准。

1966年,美国国家食物连锁协会(NationalAssociationofFoodChains(NAFC))要求制造商研制一种能够加快货物验收速度的设备,于是,RCA于1967年在辛辛那提的克罗格商店安装了第一个条形码扫描系统。这些条形码并不是直接预印在产品包装上的,而是由店员粘贴上去的。1970年夏天,应国家食物连锁协会要求,Logicon公司开发出了食品工业统一码(UGPIC)。随后,美国统一编码协会在1973年建立了UPC码系统,并且实现了该码制的标准化。

UPC码首先在杂货零售业中试用,1974年6月25日,俄亥俄州的Marsh超级市场安装了由NCR(NationalCashRegister,IBM公司的前身)制造的第一台UPC扫描器。在使用UPC条码的27种商品中,第一个被收银员SharonBuchanan扫描的是标价69美分的十片装箭牌口香糖。在1978年,美国只有不到1%的杂货店拥有扫描系统;到了1981年中期,这一数字上升了到了10%,1984年是33%,而现在,这拥有扫描器的杂货店比例已经达到了90%以上。

美国铁路协会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晚期实现了对自动识别技术的第一次工业化应用。1967年,该协会开始采用一种光学条形码作为汽车标签,并于当年十月安装了一台扫描器。7年后,美国有95%的船队都采用了这种标签,但由于某些原因,该系统无法保持正常工作,并在70年代末被淘汰了。条形码真正的第一次工业化应用出现在1981年,美国国防部在所有卖给美国军方的产品上都使用了Code39条形码。但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正是零售业的成功应用才促进了条形码技术早期的发展。

EAN-13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于零售品销售的条形码。它拥有13个字符,前2个或者3个是国家代码,它主要是表明了制造商是在哪个国家注册的(而不是产品的生产国),随后国家代码之后的是9或10位数字(取决于国家代码的长度)和一个单一的数字校验码。此外,人们还可以根据需要添加一个2位数或5位数的补充条码。美国统一编码委员会(美国零售编码的发布组织)宣布从2005年1月开始,美国的所有零售扫描系统都必须有能力对EAN-13和标准的UPC-A编码进行识别,这意味着所有向美国和加拿大出口产品的制造商都不必须再为自己的产品制作两个商标了。

目前,全球每天大约要扫描80亿次条形码。而普华永道公司的一项研究报告表明,条形码每年仅在超市和大众零售领域就能为客户、零售商和制造商节约300亿美元的成本。令人感到遗憾的是,苏沃并没有亲眼看到条形码的商业化应用,他在自己38岁的时候(1962年)英年早逝。而诺曼约瑟夫伍德蓝德则在1992年被当时的美国总统布什授予了国家科技奖章。

符号质量GB12904—2003的9.1提出了对EAN/UPC商品商品条码申请符号印制质量的强制性要求。对EAN/UPC商品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强制性要求是:——符号等级不低于1.5/06/670;——条码所表示的商品标识代码应与供人识别字符相同;——空白区的宽度应不小于标准规定的空白区最小宽度尺寸(单位为mm)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的值。在强制性要求中,有对空白区宽度的要求,这是因为空白区是为识读设备提供“开始数据采集”或“结束数据采集”的信息的,空白区宽度不够常常导致条码符号不能识读,而空白区宽度在条码符号的印制过程中容易被忽视,所以在国际标准ISO/IEC15420将空白区宽度作为参与评定符号等级的参数之一,GB12904—2003则暂时将其列入强制性要求。

应该注意的是:1.5/06/670这个最低的符号等级要求是对到达销售扫描结算点的商品上的商品条码符号而言的。由于商品在包装、储存、装卸等过程中商品条码容易因摩擦、碰撞、污染、潮湿、日晒等原因受到损害,因此,在印刷地点,条码符号的符号等级应适当提高,推荐符号等级为2.5/06/670。EAN/UPC商品条码符号质量合格/不合格的判定规则判定规则如下:——EAN商品条码符号的质量符合GB12904—2003的4.1、4.2、4.4.1.2和9.1要求的,判定为合格;——UPC商品条码符号的质量符合GB12904—2003的4.4.1.2、9.1和c.1要求的,判定为合格。具体讲:EAN-13、EAN-8商品条码符号的质量分别符合EAN/UCC-13代码的编码规则和EAN/UCC-8代码的编码规则并符合编码的唯一性原则(无几品一码)和对印制质量的强制性要求(符号等级不低于1.5/06/670、符号一致性和空白区宽度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UPC-A、UPC-E商品条码符号的质量分别符合UCC-12代码的编码规则和UPC-E代码的编码规则并符合编码的唯一性原则(无几品一码)和对印制质量的强制性要求(符号等级不低于1.5/06/670、符号一致性和空白区宽度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这个判定规则简单、明确。

而以往采用传统检验方法时,由于牵扯到条/空偏差及反射率、条高、放大系数、缺陷等不易划分界限的诸多问题,对条码符号合格/不合格进行判定是很困难的。对判定规则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这个判定规则适用于对单个EAN/UPC商品条码符号质量的合格/不合格判定,对一批条码符号质量的合格/不合格判定应按抽样标准和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判定;

——对于EAN/UPC商品条码符号是否符合代码的编码规则和编码的唯一性原则的判定,只凭一个或几个被检的条码符号往往是难以判定的,需要依靠一定数量的抽样或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数据库、超市数据库、企业数据库乃至国际上有关数据库提供的信息进行判定,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无法获得有关信息的情况下,只能假定被检条码符号符合代码的编码规则和编码的唯一性原则;

——虽然在判定规则中对EAN/UPC商品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强制性要求中没有对条高(或符号高度)、放大系数的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EAN/UPC商品条码符号的高度可以任意截短、放大系数可以任意缩小。在条码符号的印刷空间确实无法放下条码符号整个高度时,可以将条高适当截短;在用打印机打印商品条码符号时,为保证打印质量需将条码的模块宽度(X尺寸)与打印机像素间距相匹配,这样在打印较小的符号时放大系数可能小于0.80,这是允许的。对没有正当理由任意截短条高或任意缩小放大系数的EAN/UPC商品条码符号应视作不符合标准。

扫描条形码能辨商品真伪?时下,许多市民在手机里下载“查查看”等软件,通过扫描条形码获取商品信息来判断商品真伪,查询商品价格。这种辨别商品真伪的方法靠谱吗?昨日上午,记者在厦门一家大型超市发现,在过道中间的货架上摆着不少特价商品,其中一款品牌沐浴露,原价32元,特价17元。记者打开手机里的条形码扫描软件,扫描沐浴露瓶身上的条形码后,显示“此商品数据库中不存在”。随后,记者又换另一款沐浴露进行扫描,显示出该沐浴露的名称、产地、供应商、参考价格等信息,而“参考真伪”一项中则显示“此产品在数据库中存在”。“扫描条形码显示了商品信息就说明是正品。”在一旁的导购员向记者介绍。

可是,当记者询问为何扫描有些商品的条形码后不能显示商品信息,该导购员称:“是扫描软件坏了,不可能有假货。”声称用手机扫描条形码可辨别商品真伪的商家还有很多。近日,集北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8家小超市内查获不少高仿的假冒商品,包括假冒“海飞丝”、“飘柔”、“潘婷”等品牌洗发水、沐浴露342瓶,假冒“舒肤佳”香皂542块,货值达7000多元。在检查过程中,一小超市老板屡次要用手机扫描条形码来证明其商品是正品,称:“批发商跟我们说了,只要用手机扫描瓶身上的条形码能显示商品信息,就是正品。”

[工商部门提醒]商品条码申请可伪造,别盲目相信扫描条形码真的能辨别商品真伪吗?商家这一说法遭到工商部门反驳。商品条形码只是辨识商品“身份”的一种方式,不能单纯靠条形码来辨别商品真伪。“商品条形码只是一串字符,具有可复制性,有的商家还会自己做条形码。”工商人员表示,如果扫描条形码出现商品信息,并不能证明该商品是正品;如果扫描后不显示商品信息,则很可能是假货。当然也有特殊情况,虽然厂家会在特定的网站里录入所生产商品的信息,但有的厂家录入迟了或者出现遗漏,就会出现扫描条形码后不出现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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